报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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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报废汽车回收处理利用有限公司第一时间颁布了政府出台的<机动车报废标准规定>,<机动车报废标准规定>具体如下:

1、家用5座位轿车以及7座位的SUV,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无使用年限。在正常行驶里程达到了60万公里的,国家将引导报废。超过15年以后每年必须检验2次,检验不通过的,强制报废。

2、出租车使用年限是8年。

3、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是10年。

4、重、中、轻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是15年。

5、半挂牵引车使用年限是15年。

6、微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是12年。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重庆市报废汽车回收处理利用有限公司

附:特殊机动车报废所需要的条件为:

一、被盗抢的机动车,对网上能查询到被盗抢信息的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未结案的被盗抢机动车,车主可凭机动车所有人的申请和县级公安机关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办理注销登记.

二、自行解体出售的摩托车对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自行解体作为废旧金属出售的摩托车,可凭机动车所有人的申请和作出的相关书面说明办理注销登记。

三、赠予或转卖后未过户的机动车对赠予或转卖他人后,未办理转移登记且无法找到受予人或受卖人的,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摩托车,可凭车辆所有人的申请和作出的相关书面说明办理注销登记。

四、丢失的摩托车对已达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丢失的摩托车,可凭车辆所有人的申请和作出的相关书面说明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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